沿革全文

酸碱工業緒論
酸碱工業為化學工業的基礎工業,一般化工製程均仰賴酸碱業者提供品質優良的原料,才能產出精良的產品。酸碱業的發展,幾乎與化工業的發展息息相關,密不可分。近年來,電子工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帶動高純度酸碱產品的鋼性需求。
酸碱工業包括範圍甚廣,就酸而言,無論有機酸或無機酸,以及其鹽類具有酸性者均應涵蓋在內,而鹼工業其定義亦多,舉凡具有鹼性之物溶於水呈氫氧離子者均可謂鹼類品。至於,由酸碱生成之鹽類,種類繁多,不勝枚舉。就以酸類中硫酸來說,被譽為化學工業之母,其衍生物均與其他工業有關,而其餘三種酸,硝酸、鹽酸、磷酸,亦復如是。
各類酸類產品之中,用量較大者係為硫酸、硝酸、鹽酸及磷酸,而用量最大之鹼類產品則推氫氧化魶。由於鹼工業有衍生物氯氣產生,故亦稱鹼氯工業。主要用於玻璃、造紙、人纖、印染,以及石化品等,不下數十種之多,且多為民生必需品,與人類衣、食、住、行關聯密切。
由上述可知,酸碱工業範圍至為廣闊,其界限難於釐訂,茲為便於說明分析,避免與其他工業混淆,濃縮為下列界限:
酸類:硫酸、硝酸、鹽酸、磷酸、磺胺酸、氫氟酸
鹼氯類:燒鹼(氫氧化鈉)、純鹼(碳酸鈉)、液氯、液氨、氫氧化鉀等
酸碱鹽類:產品甚多,不下百餘種,均為由酸碱或氯直接作用而成,例如保險粉(低亞硫酸鈉),各種化學肥料,漂白粉等等
酸碱製程應用
酸碱工業產品廣泛用於各項化工製造流程,以及衍生各類化工原料,其項目與種類繁多,僅以硫酸衍生而產生之產品為例,以硫酸與磷酸,復以磷酸與液鹼產製之聚磷酸鈉,或以磷酸與石灰石產製磷酸二鈣等等,實無法勝舉,而鹼氯工業其衍生物之化學製品亦復如是。
酸碱工業是化學工業的基礎工業,也是一般化學工業之母,其在化工產業的結構方面,可稱得上是處於上游與中間的化工原料地位,因為大部分工業產品的製造均直接或間接的與酸碱之應用有關,尤其以酸工業為最,茲就本會佔會員數份額較多的氯鹼衍生業(圖一)與硫酸衍生業(圖二)兩大類應用列表,以顯示其與他種工業之垂直結溝關聯。
酸碱公會發展
本會於民國36年9月18日由台灣肥料公司與台灣鹼業公司共同籌組設立,原名稱為「台北區酸碱工業同業工會」,法人團體則於民國37年11月8日正式成立,迨至民國40 年為避免與縣市級公會名稱混淆,經向內政部申請更名改為現名,轄區包括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初期有12個會員廠家,目前現況為28個會員廠家,含甲級20家、乙級3家、丙級5家,分布於國內北、中、南三區,回顧民國89年時本會曾經有59家會員,惟今非昔別。究其原因,國內傳統產業經濟景氣長期低迷暨中國自民國90年12月加入WTO貿易組織後,引發產業西進潮(即磁吸效應),另有不少會員精打細算後加入當地縣市公會、以樽節費用。
本會長年於經費不充裕的狀況下,仍盡力維持會務的正常運作,惟國內市場有限無法積極擴充下游用量,所以開源增加會員不易,惟有儘量節流、以節省不必要的開支,來因應財務餘絀經常短缺之虞。惟開拓不易、經營困難、但本會做為各會員的窗口,亦是與上級政府溝通的橋樑,雖成長不易但仍堅守本分如會員遭遇反傾銷、關稅等方面問題,本會均透過正式管道反映會員之心聲,政府相關主觀單位亦能積極處理。
目前本會共有26家會員廠商,生產及銷售包含酸碱及其衍生物在內之各項產品。近年來隨著我國電子資訊產業的蓬勃發展做為清洗劑的超純度酸碱類電子化學品,國內需求量隨「護國神山」台積電至德、美、日設置半導體晶圓製造廠海外擴建暨國內AI應用產業的伺服器暨資料中心伺服器建置、組裝、擴量、設廠,均帶來國內外酸碱產品的需求剛性用量殷切,除本國業者紛紛找尋國外合作對象共同在國內外生產,部份外商亦前來台灣就近設廠以供應我國市場。
本會任務宗旨
本會之任務角色為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並謀劃本業之改良推廣,以促進經濟發展為宗旨。本於宗旨本會係以服務全體會員為基本工作理念,以下列舉服務項目如后,惟仍需依公會章程規範文本來辦理 -
⑴ 國內外工業之調查、統計、研究、改良及發展事項
⑵ 原料、器材來源之調查及協助、調配事項。
⑶ 會員生產、運銷等業務狀況之調查、統計及推廣事項。
⑷ 技術合作之聯繫推進及事業計畫之調整創設事項
⑸ 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事項
⑹ 會員與會員代表基本資料之建立及動態調查登記事項
⑺ 會員證照之申請、變更、換領及會員資格之證明等服務事項
⑻ 同業糾紛之調處及勞資糾紛之協助調處事項
⑼ 勞動生產力之研究,促進與同業員工技能訓練及講習之舉辦事項
⑽ 會員公益事業之舉辦及產品聯合外銷、合作展覽事項
⑾ 政府經濟政策與工業法令及社會運動之參加推行,研究建議事項
⑿ 接受機關團體或會員之委託服務及其他法令規定之應辦事項宣導
本會組織架構
本會為法人,以台灣地區為組織區域,公會自成立後其組織迄未變動,其業務因應工業發展推動之需要,酸碱同業之產品項目增加很多,公會之職責也隨之加重,配合政府當下之任務指示,本會正式組織下籌設置三個研究小組。
(一)會員:(初期:12會員廠家;目前:26會員廠家)
凡依法取得工廠登記證照,經營產銷酸碱或酸碱有關鹽類之工廠,不論公、民營或外商開設者,除國營專供軍用之工廠外,均應於開業後一個月內加入本會為會員。
(二)會員代表:(現有63人)
上項具資格會員應推派代表出席本會,會員代表以工廠負責人、經理人或工廠現任職員充任之。會員代表人數,如后:
甲級會員得派代表4人
乙級會員得派代表3人
丙級會員得派代表1人
會員代表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
職權:理事長、理事會、監事會等之職權,依公會章程所定。
(三)會務組織運作:
①會員代表大會:
(1)定期-每年至少乙次
(2)臨時-理事會視需要時召開
②理事會及監事會分別舉行:
(1)理事會-每三個月至少舉行乙次
(2)監事會-每三個月至少舉行乙次
產業應用類型
(一)鹼氯與氯乙烯塑膠工業
在日治時期台灣的燒鹼製造業者僅有台灣鹼業公司一家,以水銀法製造鹼氯,光復後改名為台灣鹼業公司。1945年以後,國際鹼價飛漲,民間人士紛紛在台籌設製鹼工廠,其主要產品為燒鹼(氫氧化鈉)。其副產品為鹽酸,均銷往大陸各地,賺取豐富的利潤。至1949年政府播遷來台,導致製品銷售中斷,其中若干工廠被迫停產,且有宣佈破產者,影響所及致使產業一蹶不振。自政府推行分期經建計劃以後,國內煉鋁、煉油、造紙、肥皂、味精及漂染工業不斷設廠,因需求漸增而帶動鹼氯工業的發展,重現光復初期的景象。
1951年,台灣地區煉鋁、煉油、造紙、肥皂、味精及漂染工業興起,鹼氯產業景氣也隨之復甦,於此期間,燒鹼工廠相繼興建,重又恢復光復初期的景象。當時生產之氯、用途僅限於漂白粉之製造,以及鹽酸之合成,不能與燒鹼之銷售狀況相比。至1957年,台灣塑膠工業創立,以氯和乙烯為原料製造聚氯乙烯(PVC)塑膠,鹼氯需要量逐漸平衡。由於PVC產製得利很高,且主管機關一再鼓勵產銷,而塑膠工廠如雨後春筍,增建快速,使氯的需求量相對增高,有後來居上之趨勢。
1957年台灣塑膠公司開始在高雄仁武設水銀法鹼氯工場,以氯氣及乙烯為原料生產PVC塑膠,之後並不斷擴增產能,使得國內鹼氯需求量驟增。國內另一家PVC廠也隨後在頭份建立鹼氯廠,產品主要供自用。一般規模較小的鹼氯工廠,則以氯氣製造鹽酸、液氯、氯酸鉀、漂白水及BHC等供應市場。
台灣之聚乙烯塑膠工廠,原以電石法產生乙炔氣體為原料,製造聚氯乙烯成本較高,後來經由主管機關推動,中國石油公司在高雄供應由輕油裂解而得之乙烯氣體,並在頭份地區供應天然氣,成立南部與北部兩個石油化學中心,聯合各家聚氯乙烯塑膠工廠,製造氯乙烯單體(VCM),供作聚乙烯塑膠之原料,並由中國石油公司收購台灣鹼業公司全部股權,擴充台鹼高雄廠生產燒鹼、副產氯氣,除以部份氯氣供應氯乙烯工廠外,並以美國華昌之氯化法製造鈦白粉及人造金紅石(synthetic rutile)供銷,於1974年開工,1978年生產燒鹼七萬一千餘公噸,氯氣六千三百餘公噸,氯利用率為97%,鹼氯使用量創歷年來最高紀錄。
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國營的台灣鹼業公司在國內鹼氯市場扮演要角,風光多年,後依政府政策被中國石油化學開發公司合併,而宣告消滅。
後於1980年,發生第二次世界性的能源危機,台灣地區受此衝擊,影嚮所及百業景氣低迷,鹼氨生產製品供過於求,減產約兩成左右,為期長達五年之久。
由於鹼氯工業競爭激烈,且受美國低價傾銷二氯乙烷及氣乙烯單體,鹼氯工廠惟有將氯氣改為製成鹽酸,創價競銷。政府於此期間全面禁止以水銀法製造鹼氯,從此逐步改爲膜析法生產鹼氣,更使得部份工廠因此歇業停產。其中,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公司與美國 PPG公司合作,成立了台灣志氯公司適時引進新法生產鹼氯,取代了原台鹼的舊廠,今日已成為國內數一數二的鹼氯專業生產業者。
還有值得一提的是,PVC 巨人台塑,爲配合聚氣乙烯塑膠生產需要,於1990年代末在雲林麥寮六輕廠區建立大規模鹼氯廠,使台灣的鹼氯工業邁入新的紀元。也使台塑成爲國內鹼氯生產巨人。
近年來有製燒鹼工廠七家,其中小型工廠一家因設備陳舊生產成本較高而停產,故實際生產者僅六家,近年來燒鹼之年總產能約爲四十七萬公噸。
(二)酸氨與肥料工業
台灣最早工業化硫酸製造,可溯自1947年,當年台灣肥料公司高雄廠及基隆二廠,採用鉛室法(現已被淘汱)製造稀硫酸並轉製成過磷酸鈣,僅有一小部份供應市場。1951年,高雄硫酸錏公司成立,隸屬台灣省政府,以接觸法製造濃硫酸與發煙硫酸,並設立當時絕無僅有的硝酸工場,於1954年開工,視爲重要的省屬生產事業。不久以後,漸有一些小型民營硫酸工廠創設,分佈由北往南伸展。
花蓮氮肥公司(後改制爲台灣肥料公司花蓮廠)於1957年開始生產硝酸與液氨,並轉製硝酸錏鈣;1964年台灣肥料公司新竹廠建造之接觸法硫酸工場開工生產硫酸錏,另爲配合慕華聯合化學公司(後改爲台灣肥料公司苗栗廠),以產製氨與尿素,此後台肥公司高雄廠及基隆二廠皆廢棄鉛室法,改採接觸法製造硫酸,高雄廠又以硫酸處理磷礦粉末製造磷酸並另設硝酸工場,進而轉製複合肥料,以增進磷肥之效用。但之後該二工廠均因為環保問題而停產硫酸。
爾後,中國磷業公司(於1982年併入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公司)設立,除生產硫酸外,亦以濕法磷酸產製三聚磷酸鈉(供製合成清潔劑等用途)及磷酸一鈉、磷酸二鈉、磷酸三鈉、磷酸二鈣及副產石膏等。唯該公司現已停產磷酸及三聚磷酸鈉,其生產設備已以整廠輸出方式售予菲律賓廠商。之後該公司於1983年1月改組為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公司小港廠,仍專事發展磷酸系列之產品,以供應市場需用。
台灣金屬礦業公司(台金公司)於1977年與西德Lurgi 公司簽約採用電爐冶煉法,預定1979年完工,預計可年產電解銅五萬噸,爲了減少污染,治煉過程產生之二氧化硫經處理可副產硫酸175,000公噸,其中十二萬公噸由台灣肥料公司購用,五萬公噸流入市場,總計該公司硫酸產能已逾每日四佰公噸。但該廠遲至1981年才運轉,設計建廠費用追加至32億以上(有一說法達甚至達37億)超出原始預算一倍以上,埋下台金公司後來負債達100億之原因。但由於當地銅礦枯竭,高價購買礦砂在價格及品質上均不能盡如人意,加上債臺高築,故該公司硫化銅廠於1987年結束營運轉移給台電經營,但在台電經營下由於經營未有起色,且於1990年年初發生大量硫酸外洩流入海中之污染事件,造成漁民抗議及賠償事件,台電遂於同年關閉該廠,硫酸遂也停產。
另外於1972年完工的中油第四加氫脫硫工場,其日煉量為一萬五千桶,可提高柴油及五號噴射機燃油品質。其方法設計由高廠員工自行負責。而原有之第二加氫脫硫工場則於此時期1978年遷往嘉義分廠。
另外硫磺回收、尾氣處理設備等相關工場包括1976年完成的第一硫磺工場,日產量四十五噸。而第二硫磺工場則是與第一硫磺工場之設計相同,日產四十五噸。
製程方面,台肥公司及貝民公司新建之硫酸工廠係採用美國孟山都(Monsanto)新式製程,另台肥公司新建完成之硝酸廠則以荷蘭斯泰米克邦公司(Stemicarbon)的製程製造,對於污染問題已經可以解決。
(三)碳酸鈉(純鹼)工業
至於純鹼方面,台灣地區的純鹼原由外貨供應,國內首座的利源化工廠於1949年創設,引進 Solvay 法生產技術,後因規模太小難以維持而停工。1960年東南鹼業公司蘇澳廠開工,經不斷擴充,終於立足國內市場。近年來,由於美國等地的純鹼價格低廉,外貨大量湧入且在國內的市場佔有率挺升至 60%以上,使得業者面臨困境。
(四)酸碱衍生應用工業
酸碱衍生物之製造,種類繁多。其中價值較高者為低亞硫酸鈉(保險粉)、氫氧化鉀、碳酸鉀以及氧化鋅等。至於硫酸鋁與聚氯化鋁則製造較普遍,每一小型化工廠均有產製,大都供應水處理之用,雖對污染防治及飲水潔淨具有效果,但其含量較低,有待繼續加強研發。
產業關聯特性
(一)係上游工業-是產製化學材料基本工業。
(二)與其他產業相互依存成長-營運受關聯產業影響。
(三)部份產品具有毒性-需經常關切工安及環保之預防及處理。
(四)需用能源較多-限電及停電均影響營運。
(五)工廠規模大小懸殊-除鹼氯業及化肥業者較具規模外,其餘業者因經營重點不同致規模大小懸殊。
會務未來展望
(一)環保意識高漲,環保標準要求提高,增加營運壓力(成本增加)及加重社會責任。
(二)國際化、自由化的經濟政策下調升區域市場關稅稅率調幅過鉅,所面臨之公平競爭壓力,產業必須面對並積極尋求改造因應之道。
(三)隨產品規格之升級、配合積極開發創新之營運品項,以邁向產品多元化(不限於產製原料用品亦可擴及下游產品)
(四)促動產業升級,期由推動AI管理科學化,生產自動化及產業廢棄物資源合併處理擴大規模等,以提高國際競爭力。
(五)配合政府產業政策重點,適時調整經營策略以為因應。